• 家长会 - [家里那些事儿]

    2009-11-20

    从学校刚回来,女儿就急急忙忙地问我:家长会上老师们都说了些什么啊?

    每次回来都是这样。每次回来我都会认真地把家长会的情况介绍给女儿。

    这次家长会,是本学期的第一次,这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家长会上,先由班主任物理老师介绍了总体情况,然后分别由语文老师、英语老师、数学老师、化学老师介绍这次考试的情况和本门功课的基本学习方法,最后由班主任物理老师进行总结并讲述了物理的学习方法。

    从老师们介绍的情况看,本学期以来,女儿所在的班级在各方面均有所提高。一是纪律:从过去的7:30分因为人不齐不能晨读到现在的7:20分到校晨读。二是成绩:从上学期期末排名相当靠后到这次期中考试比较靠前,其中物理还排到了年级第一名。三是班级凝聚力:同学们都比较有集体荣誉感,能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为了提高班级排名,各科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作出了艰苦努力,针对这个班的情况设计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制度,初步实现了扭转落后局面的目的。老师们看到了希望,家长心里就会更加充满阳光。

    我对女儿说:我对你们班主任老师很满意。一是她认真负责,对你们有爱心。她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教育,出于爱,她不怕得罪你们,作为老师,你们可能会因为不理解而恨她,但两年以后,当你们走出这个校门的时候,你们会感激她的。二是她了解教育规律。她了解你们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了解你们的需求和不足,也掌握教育你们的规则,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她是称职的。三是她工作能力强。接手你们班这两个多月,你们班级各方面的变化,尤其是这次考试你们取得的成绩,都可以说明,你们的班主任老师工作能力强,很有办法。

    这学期开始,学校给你们配备的老师都是相当棒的。有的老师是这个学校的老老师,有的老师教过实验班,都是教学水平高,又相当负责的。只要你们好好配合,每个人都会取得进步的。

    下午的家长会从三点半开到将近六点,老师们讲的都很透彻,目的都很明确,就是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我认为,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有几个因素很重要。

    一是沟通,包括家长与老师的沟通,孩子与老师的沟通,家长与孩子的沟通。这三种沟通途径中,前者都要争取主动,因为老师不可能主动照顾到每一名学生的具体情况,哪个孩子或者家长有了问题,应该主动和老师取得联系,今天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已经把所有老师的电话号码写到了黑板上。同时,家长应该主动和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认真发现及时表扬孩子的优点,发现孩子的不良倾向要及时向正面引导。如果孩子出了问题,一定是家长没有和孩子沟通好。

    二是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这个包括两个方面:孩子学习需要安静的环境,家长不要因为看电视影响孩子学习。同时,家长也是孩子的老师,家长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素质,自己养成学习的习惯,这样言传身教,孩子会在潜移默化中受益。今天的家长会上,家长的手机声此起彼伏,老师在上边讲,家长在下边“歪~~歪~~”的接电话,呵呵。

    三是对孩子多鼓励。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及时发现、肯定孩子的优点,哪怕是很小的方面,对孩子都是一种鼓励。父母师长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可以成就一个孩子,也可能毁掉一个孩子。不要吝惜自己的表扬,说出来会让它成倍有效的。

    四是发现孩子的兴趣,因材施教。教育的目的是让人成为人,成为人的途径有很多,不唯读书。及时发现孩子的兴趣所在,重点培养,将来靠它吃饭,说不定因此成名成家也~~。不过基础教育很重要,不管将来做什么,初高中的课程还是要扎实学习的哦。

    家长会是个不错的家校沟通方式,很有必要,我顶~~~

  • Tag:看病

    从同仁回来的第二天,LP说,我怎么感觉症状没有减轻啊?我说:等等看吧,治疗需要时间的。

    给LP看眼睛的同仁医院专家是博导,诊查也很细致,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不过LP还是觉得应该在治标的同时治治本,去去带状疱疹带给身体的病毒。治本的首选还是中医,于是LP前天上午又去了一趟中医院,开了三副中药。中午和同事吃饭时,同事说中医院设在口腔医院的门诊部里的皮肤科大夫超赞的,于是前天下午,LP又去找内大夫看。

    大夫说:你应该早点来,现在病毒发展了,不过没关系,看我妙手回春吧!

    LP说,那您再给开点中药吧。大夫说不用,你先把中医院开内三副吃完了再开。不过你可以用点抗病毒的,打聚肌胞吧,效果好,副作用又小,先开五支,隔天打一支。

    LP不放心地先到收费处问了药价,收费员说,五块钱。LP问:一支?收费员答:五支。

    其实附属医院的医生也知道聚肌胞的抗病毒效果好而且副作用少,但他们不给普通患者开,因为这个药不如阿昔洛韦提成高,很难想像零售价一元的药医生能提成多少。阿昔洛韦是抗病毒的,五盒一个疗程,大概130元左右,因为和其他药一起算的帐,我也不太清楚。五盒用十天,而五针聚肌胞也用十天,只用患者花五元钱。LP特意看了药品说明,聚肌胞的第一个适应症就是病毒性角膜炎。抗病毒的眼药水也是一样,同仁的专家开的眼药水价格只有0.92元,呵呵。

    曾经有一位护士同学跟我说:看那大夫开提成药,我眼馋死了。馋的是嘛?钱啊~~~

    江平老师说过,律师事务所和医院一样,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有公益性,不以赢利为目的。如果医院和医生都以赚钱为工作目的,患者怎么办啊?

    有啥别有病,有病乱投医。

  • Tag:万恶

    研究了一批一审刑事案件,案件起因表明,60% 故意杀人案和恶性伤害案缘于婚外两性关系。

    A男系一中学老师,与妻子合开一家金店,并育有一子一女。A在35岁那年,和家里的16岁的保姆发生两性关系,这种关系一直保持了12年,期间保姆生有一女一子。A妻因此多次与A发生争吵。今年五月份,终于在一次争吵中,A用哑铃将47岁的妻子打死,并伪造其妻从高空坠落摔死的现场。

    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但也算是有代表性。发生在我们身边更多的案例,是妻子与他人有两性关系后,被丈夫发现,丈夫愤而杀之,或者妻子伙同情夫将丈夫杀死。活生生的现实残酷地告诉我们:革命真的不是请客吃饭。

    据说有一本书叫《忍经》,其中专门有一章讲“色忍”,告诫人们要牢记圣贤先哲们关于“万恶淫为首”的谆谆教诲,做到“色戒”。当然色不能戒,亚当和夏娃戒了色,也就没有现在的芸芸众生了。如果全国人民都戒了色,不用亡我之心不死的资本主义占领,我们自己就在几十年之后把国家乖乖的交出去了。人没有了,家没有了,还有虾米国啊。

    所以说,君子好色,行之有道。这里的关键是区别正版的色和盗版的色,哈哈。这个并不难,国家发了证的就是正版的,没发证的就是盗版。正版的也可能感染病毒,那就要安装杀毒软件,并且保证及时升级,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系统出现问题。

    历史上有因色亡国的例子,说当皇上的不专心国事,一味贪恋女色,终于自己的国家被别人取代了。我觉得家里有个美女老婆,皇上喜欢天天和她在一起玩,人家又有证,这没什么可以亡国的。导致他亡国的真正原因是他的官僚体制出了问题。一个皇上,就是一年不见美女老婆一面,也管不过来那么大一个国家的所有的事情啊,况且皇上也不是什么都懂的天才。所以国家的治理,他必须设计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官僚体制,并确保它的良好运行。这样的话,如果皇上天天不上班,国家一样可以按部就班的运转,不至于被别人取代了。

    这是法治理想主义者的想法。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主张“有良法”和“良法得到遵守”的法治,这显然和他的老师主张不同,柏老师相信人治,因为再好的法律也要人来制定和遵守。如果皇上天天和美女老婆在一起不理朝政,手下的官僚们也和皇上一样,天天和自己的美女老婆在一起,那这个国家还是没有希望。因此他幻想有一个学哲学的完人来治理国家,并把这种幻想付诸于实践:培养当时的王子学哲学,从小树立完人思想,不过相当有讽刺意味的是,王子当了皇上,先把柏老师当奴隶卖掉了。可能怕被株连吧,亚老师公开向社会承诺: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

    扯远了,还说色事吧。色上的真理还是那句老话:万恶淫为首。在谷歌上输入“腐败”和“情人”两组词,0.24秒的时间就找到848000条信息,从官员到企事业单位,腐败与情人密不可分。官员腐败中涉及情人的比例,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调查,官员腐败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被查处贪官中95%的人有“情妇”。这个比例可真不小。要是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国家的前途也令人担忧了。

    这其中的原因,我个人认为还得归结到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侵蚀上去。总设计师说过,打开窗户难免会有苍蝇飞进来,没想到现在苍蝇占据的空间越来越大了。奥巴马来中国带那么漂亮个老婆,再看看我们领导的媳妇,好象只能称为夫人了。哈哈。为什么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影响力恁大呢?还是人性的弱点,人性本身就有这种不足,需要人们用理性去克服,需要人们牢记万恶淫为首的告诫哦。

    作为淫民群众中的一员,咱不是大人物,咱身边也没有大人物,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老婆哄好看好,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就齐活了。这么说来,对于普通群众,也没必要总想着内万恶淫为首的格言了。

    万恶淫为首,今晚跟我走。

  • Tag:女儿

    十四年来,我最不能忘记的大人物,就是你----我的女儿。

    记得你在产房的第一声呐喊。那天晚上,爸爸的两位女同事来看待产的妈妈,以她们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们,今天还没到预产期。但是,在她们离开后的二十分钟,妈妈被爸爸抱进了产房---不是爸爸要表现,是你已经迫不急待。在抱走妈妈的十分钟,我在产房外听到了你告诉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清脆的哭声。和我一起等在门外的奶奶肯定地说,快去给医生买东西吧,肯定是个儿子,呵呵。从那天晚上起,你就没有停止过骚扰整个楼道的爸爸妈妈还有他们未来的孩子。 

    爸爸没有因为你是个女孩儿而失望,因为你一直都很优秀。上幼儿园之前的幼儿期,你就能清晰地辨别什么是羡慕、什么是嫉妒,你能在妈妈告诉你不要这个爸爸的时候真诚地告诉妈妈:大街上的爸爸都是别人的爸爸,只有我这个戴眼镜的爸爸是我的好爸爸。我的女儿,你知道那一刻,爸爸是多么的感动吗?!

    后来,你上了幼儿园,从实验幼儿园最小的小三班到最大的大一班,你一直知道对于你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爸爸妈妈的爱,老师的教诲,还有你的学习,虽然幼儿园的教学只是为小学阶段做准备,但你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直到小学。

    小学阶段,你是班级里的优秀学生。这不仅因为你的学习成绩,更主要的是你的全面发展。爸爸希望你首先有一个健全的人格,然后才是学习上的收获。你做到了,你成为爸爸的骄傲。因为你的成功,妈妈被马老师请去,在一次家长会上介绍培养孩子的经验。我的女儿,你知道那一刻,爸爸是多么的自豪吗?!

    你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初中,无论是教学还是生活都让我和你很满意的九中。从上九中的那一刻起,你就知道做为学生的首要任务是什么,知道你的理想是什么,知道做一个全面发展的青少年应该做什么,知道一个青春期孩子应该注意什么。作为爸爸,我为你骄傲。你的学习成绩一直很稳定,你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一直很强烈,你的学习方法一直在调整。你是一个要强的孩子,你的努力让爸爸认识到,你要强,就象思儿姐和我说的一样:你不服输。

    爸爸非常喜欢和你探讨同人文,和你聊柯南,听你聊你们的老师和同学。从你的描述中,我知道希哥很优秀,知道三水很开朗,知道思儿姐和张木子很成熟,知道蒙哥、刚哥、夏浩天,当然还有我早已经熟悉的邓邓、沈一博、刘豆、欣蕊和仇猫猫... ...。从你对班级的理解上,爸爸知道你所在的班集体很团结,每个同学,从家长的角度看,都很可爱,甚至可以说,很优秀。

    人生的路不止一条,将来你,还有你的同学们,会无数次面临各种选择,爸爸希望你,还有你的同学们,在选择面前会沉着、冷静、谨慎、睿智。

    三水告诉我:一个成功的女儿背后,一定有个成功的老爸。爸爸不够优秀,但爸爸会努力做到更好,因为在爸爸心中有我的至爱---我的女儿。

    (王老师对最后一句话亦有贡献。)

    P.S. 我个人认为,有必要对这篇作文做出说明。事情缘起于昨天下午,女儿略带不屑地跟我说,你上学时候不是语文成绩好么,你中考和高考语文成绩不都是全校第一么,你能写我们的作文吧?我说当然,是命题作文还是自拟题目?女儿说,不完全题目。你就写我作这次考试的作文吧:我怎能忘记---   ,我说好啊,20分钟搞定。晚上出去回来,女儿说从现在起算,20分钟能行吗?我说行,可我想了想,我怎能忘记的好多啊,还是写写我的女儿吧!

    写完以后我发现,这个题目和内容好不配啊!任何父母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孩子,郭德刚说的“要不是邻居的提醒,我都忘了还有你这么个儿子”只是个相声,所以说自己不能忘记的是我的女儿,实在有点儿不合逻辑,更不合人情了,我看不如改成“女儿,我想对你说... ...”,不过这样的题目又不符合先确定了的标准,于是就将错就错吧。 13:48 pm. Nov. 15th

  • 两个都是屏幕截图。上图源于CCTV2,下图源于北大医院网站。

    北大医院以中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的名义“郑重回复”,卫生部又说,对CCTV的报道“很遗憾”,“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因为“在沟通方面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我觉得CCTV也不能示弱,应该请中宣部出面,要求北大医院党委和卫生部相关负责同志“尊重事实真相,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哈哈,被称为“神仙打架”的北大医院事件越闹越热闹了,让我们擦擦眼睛,接着看吧。

  • Tag:看病

    终于没能被承德附院的医生说服并治愈,LP还是决定去同仁医院看眼睛。

    事情缘于这个周日,经过治疗有明显好转的右眼,突然有了明显反复,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视力不如前一天。于是周一又去看医生,医生说,快好了,有点反复是正常的,没事,开点眼药水,GO ON吧!

    看完医生回来后,LP又一次开始看她那N瓶眼药水的说明书。内些眼药水,基本是国外生产直接进口的,少数是国外生产国内灌装的,5ML的药水,说明书有5L那么多,写满了病理、药理等让一班同学看不懂的东西。LP看的是那上边写的禁忌症。

    一瓶药水的说明书上说,此药不能用于单纯疱疹性病毒性角膜炎,虽然医生给LP的诊断是青睫综合症。另一瓶药水的说明书上说,此药用于单纯疱疹性病毒性角膜炎,两瓶药一起用,就象赵丽蓉说巩汉林的话:你这是补啊还是减啊?

    还有承德医院所谓专家的业务水平。X专家用裂隙镜看完LP的眼睛后就说:那角膜上那么多白点是什么啊?是不是你自己用盐水洗的啊?苍天啊,大地啊,用盐水洗眼睛会在角膜上出现白点儿,是哪位神仙姐姐告诉X大夫的啊!后来换了专家,我也知道了那白点,叫KP。还有脸上那水痘模样的两三个小点儿、偏头痛,X大夫指着那小水痘儿似的东西疑惑地问LP:这是什么啊?那一瞬间,我觉得天要崩了,崩得让医院里的患者变成医生,就象法院里打官司打成了法律专家一样。

    去北京的想法在周二的下午下班时分变得至为强烈,去不去北京已经成为检验LP是否重要的唯一标准。没啥说的,在原则面前,党员一定要保持先进性,坚持科学发展,跨跃发展,和谐发展。去吧,只是这个标准定得晚了一点儿,让我下班后又跑了趟单位,取身份证。

    好在咱北京有人。女儿的叔儿周二晚上特意跑到同仁医院,踩点儿,考察挂号的方法以及与号贩子打交道的技巧,摸索以科学的方法挂最对口专家的号儿。女儿的两舅正好在北京培训,也赶去帮忙。在我们躺在火车上睡到兴隆县的时候,女儿的叔儿发来短信:挂上了,特需号,是最高级别的。WOSAI,解决了一个大TROUBLE。

    其实看病的过程比承德医院还简单。不过LP太紧张了,生怕到同仁再查出什么大病,验视力时候紧张得左眼也看不清了。还好,专家检查完后,很肯定地说:你这就是病毒性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的。

    我问专家,我们当地医院诊断的是青睫综合症,您看?专家说:没有青睫,而且炎症只有一点儿了,可能跟你在家用消炎药有关。

    专家很耐心也很细致地回答了我和LP的提问,最后我们还把承德医院开的N种药水都摆在专家面前。专家看了看,挑出两种,在药盒上写上“2/日”字样,告诉我们说,其他的都不用上了。我再给你开一样,每天点4次。

    我和LP对专家的服务都非常满意,人家一点也没有因为我们不是杯京人儿就歧视饿们,重要的是,对病情的诊断相当明确。

    到收费处拿药水,我小心地递进去一张钞票,当然是100的。谁知收费员说什么也不要,我以为同仁取药的费用包括在特需费里了呢,当然不是,收费人员说,9毛2。我和LP,还有女儿的两舅,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和别人的耳朵:在承德开80块钱一瓶的眼药水,在这儿只要1块钱?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掏出1块钱,生怕她们再反悔,呵呵,她还找给我8分钱。LP说,你不会大方点儿,给人家1块钱时候就告诉她们:不用找了。

    从同仁出来,女儿的叔叔和两舅基本上一直陪着我们,生怕我们单独出来再想家,直到晚上吃完饭,我们回宾馆睡觉OVER。

    总之是,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人。

  • - [家里那些事儿]

    2009-11-10

    Tag:

    女儿说,班里的一个同学,在填空 “jiong (三声)迫”时,直接填了个 “囧”。

  • Tag:bribery, law

    The legislative branch in China is planning to rise the criminalized amount of money for bribery since it is unjustified and unacceptable that some cases over 5000 yuan were indicted by prosecutors and had been found guilty but others were not, said Zhang Jun, the vice-president in China’s Supreme Court, when he was giving a lecture in the Law School of China Renmin University.

     

    This is interesting. Scholars argued that the criminal law has granted privilege to public officials that they can be bribed more money once the criminal law was amended. It was 1000 yuan before 1979, 2000 yuan after 1988 and 5000 yuan from 1997.

     

    I am puzzled why it has to be fixed in amount of bribery in criminal code? Does it too arduous for legislative officials to determine that the economic condition is progressing in modern China? Whether or not, referring to provisions of criminal code in other countries or consulting their counterparts when they are making laws in China? If I were, I would have done as I mentioned.

     

    To clear my puzzlement, I surfed on the Internet for a long time this morning. Thanks to the wonderful modern technology, World Wide Web brings an endless supply of information on this theme. The criminal codes (penal codes) in various countries I have found have not the stipulation of criminalized amount for bribery. Besides, something related is also very interesting. I am honor of presenting some of them as follows:

     

    First is Australian criminal law. Its Commonwealth Criminal Code Act 1995 141.1.3 reads: A Commonwealth public official is guilty of an offence if: (a) the official dishonestly: (i)  asks for a benefit for himself, herself or another person; or (ii)  receives or obtains a benefit for himself, herself or another person; or (iii)  agrees to receive or obtain a benefit for himself, herself or another person; and (b)  the official does so with the intention: (i)  that the exercise of the official's duties as a Commonwealth public official will be influenced; or (ii)  of inducing, fostering or sustaining a belief that the exercise of the official's duties as a Commonwealth public official will be influenced. Penalty:  Imprisonment for 10 years. Benefit includes any advantage and is not limited to property.

     

    It has several merits. First, it is clearly interpreted the crucial term benefit, including any advantage but not limited to property, which certainly includes behavior like sex, haha. Second, it defines the criminal behavior as “asks for”, “receive or obtain” or “agree to receive or obtain” with the intention of public officials’ duty influenced, clearly and explicitly. Third, its penalty is also no choice, 10 years imprisonment, without judicial discretion.

     

    Second is American criminal law. Title 18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is the criminal and penal code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 S. It deals with federal crimes and criminal procedure. Its article 201 is for briery of public officials and witness. In part (a), it defines the term “public official” “person who has been selected to be a public official” and “official act”. In part (b), it lists behaviors of bribery: (2) being a public official or person selected to be a public official,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orruptly demands, seeks, receives, accepts, or agrees to receive or accept anything of value personally or for any other person or entity, in return for: (A) being influenced in the performance of any official act; (B) being influenced to commit or aid in committing, or to collude in, or allow, any fraud, or make opportunity for the commission of any fraud, on the United States; or (C) being induced to do or omit to do any act in violation of the official duty of such official or person.

     

    That is good. To receive or accept anything of value is necessary for bribery. Then demanding, seeking, receiving, accepting, agreeing to receive or accept are all included. The last but not least, influenced or induced to do or omit any act in violation of the official duty is integral condition for bribery, not ambiguous.

     

    Third is the Great British criminal law. It says that the jurisdiction of England and Wales does not have a Criminal Code though such an instrument has been often recommended and attempted. As of April 2009, the Law Commission is again working on the Code, haha.

     

    Then comes Japanese criminal law. Article 197 of its criminal code reads: a public officer or arbitrator who accepts, solicits or promises to accept bribe in connection with his/her duties shall be punished by imprisonment with work for not more than 5 years; and when the officer agrees to perform an act in response to a request, imprisonment with work for not more than 7 years shall be imposed.

     

    This is similar to Chinese criminal law, ambiguous and obscure.

     

    The last, criminal code of Russian Federal. It is said that we Chinese has copied their legal system as well as laws from this country. Article 290 of its criminal code is for bribe taking. It classifies bribes for legal and illegal actions with different punishments, from fine to imprisonment.  

     

     

    For the foreign criminal codes I have read, the imprison punishments are lower than it in China, which imposes death penalty in its highest for bribery. However, almost all bribery criminalists with large amount of money have escaped death penalty, and even worse, some of them are found of innocent eventually. What else can our legislative branch do if criminalists deserve their right to death? 

     

     

  • Tag:看病

    最近比较懒。两个原因:一是我的办公室室内温度只有九度,以一个正常心理的普通人的耐力,我很难坚持在这样的办公条件下坚持一整天而不觉得冻手腿以及所有不能有效遮盖的部位。二是我的LP的右眼患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毛病。

    10月18日晨,LP感觉右眼眼睑内侧似乎有点肿。出于对心灵窗户的重视,一大早去承德市最牛的附属医院挂了眼科专家号,由一位姓X的专家接诊。

    到眼科看病的惯例是先查视力,辅诊的大夫给查了查,LP的视力是一如既往的好,两个眼睛均为1.0。

    然后专家看了看,说没什么大事,观察观察吧,随后开了两瓶眼药水,合计100元。

    10月21日,LP感觉出毛病的位置有所扩大,而且鼻子右侧起来三个小水泡,所以又去看。心想着再挂个专家号,让另一位专家看看。可没想到的是,这次接诊的还是上次那个X专家。

    专家又看了看,并且用仪器检查下。

    LP问:我的眼睛是什么毛病?专家说:不好说,象是虹膜炎,看着没什么事。

    又问:容易治愈吗,多长时间能好?答:看看吧,说不好多长时间。

    问:眼角的水泡好象破了。答:象针眼,不过也不象,针眼有根儿,你这个没根儿。

    问:脸上的水泡是怎么回事?答:那个你去皮肤科看看吧!

    问:不会有什么大毛病吧?答:这个不好说。

    于是又开了两瓶眼药、两种口服药,合计260元。

    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LP发现自己右眼视物不清,而且感觉有点右侧头晕。于是又去医院。心里想着这次换个医生看吧,挂个普通号。到诊室一看,还是那位X医生。X医生笑着说:今天偶出普通诊。

    例行检查,LP的左眼视力还是1.0,右眼视力已经降到了0.4 。

    接诊医生刚看了一眼,就说:你这个可严重了,不象前两次来的情况了。

    LP紧张地问:怎么,严重了?医生说:严重了,角膜上有斑点,视力明显下降,角膜上皮可能有损伤。

    LP更紧张了:这样会不会影响视力,还能恢复吗?医生说:这个不好说。

    最后医生在病例上不再写“诊断如前”,而是改成了“角膜上皮质病变”。又开了两种眼药水两种口服药,220元。

    从医院出来,LP焦急地打电话给我,我说不行咱去市医院再看看吧!

    于是打车到市医院,正好碰见个熟人,领着到眼科,接诊的是一个年轻医生。

    医生听完患者描述病情,说:你头晕,是不是眼压高啊?测个眼压吧!

    不测不要紧,这一测,眼压还真高。医生分析说:眼压高,脸上的水泡是泡疹,怀疑你是青光眼。先开一瓶降眼压的药水,十二个小时点一次,明天上午再来复诊。降眼压的药水一瓶2.5元。

    LP回来更加担心了,想想自己好么样的眼睛,怎么一下子就青光了呢?担心不好治了,担心会失明,还担心视力不可恢复,更担心会影响左眼,一夜基本无眠,盘算着去北京同仁医院检查。我说,咱再去附属医院找张主任看看吧。

    10月24日早上六点,我到附属医院挂眼科主任的号。据说这眼科张主任牛的很,他看的病基本上到同仁也是同样结论。从六点到七点,七点五分才开始挂号,那叫一个冷啊。

    张主任的检查果然相当专业,LP说,和X大夫那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LP描述了X大夫给检查诊断的过程。张主任对他的助手说:你去把X大夫叫过来。X大夫过来后,张主任让她看了看,然后告诉她什么什么的,X大夫不情愿地离开了诊室。

    张主任的最后诊断是青睫综合症。

    张主任说:诊断你为青睫综合症的理由是你的眼压高,视物不清,角膜有损伤,有瞳闪,也有KP。不过这个毛病的治疗不成问题,视力也能恢复,不会影响左眼,只是需要的时间长一点。

    LP说:要是先找您看就好了,不至于耽误我病情。张主任说:病情是发展的。

    开了三样眼药水,一种抗病毒的口服药,叫阿昔洛维。合计232元。

    LP还是不放心,又找熟人引见,托市医院退休后被铁路医院聘用的郝主任看了看,诊断如张主任。而且用了张主任开的药后,症状也确实减轻了,LP这才放了心。

    10月31日,LP又去附属医院复诊,张主任的助手马医生给做了检查。视力已经恢复到0.6 ,其他各项指标也有所好转,马医生又给开了一种散瞳的眼药水,说是同时用可以加快恢复的速度。

    这次去医院,我才有机会观察诊室的情况。呵呵,从医生开药方用的笔,到便签纸、喝水杯、搁物架,甚至医生用来放眼压对数表的塑料套,无一不印着药品名字或者制药厂家的名字。无怪乎医生喜欢开效果相同但价钱不同的提成药哦。

    其实这中间还看过一次中医,开了四副中药。直到现在,LP也没有完全断了去同仁的念头。

    近年来,生物--心理--社会的新医学模式备受推崇,其实说到底,说是把病人当人看。我常对我们庭的法官说,不要求你们把当事人当成是亲人,只要求你们对当事人多一点同情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想一想,尽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其实医生也是一样,如果要求医者父母心,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们,但医生尽量多一点同情心,还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

    最近在看一本苏力老师翻译的波斯纳的新书《法官如何思考》。波老师是法律经济学的鼻祖,苏力老师翻译的也算顺畅。波老师在书里常把法官比医生,说他们开发了一种神秘,夸大了职业的非私利性,用深奥的材料和技巧无私地建造了不为任性、政治或无知玷污的教义大厦。职业的神秘性让外行人很难评估他们是否提供了关键服务。说得真好。

    前两年我女儿嗓子疼,附属医院的专家开了输液的方子,同时要求每天做次雾化。我们考虑这个事情被医生处理的太复杂了,在女儿的老姨的建议下,买了一盒黄氏响声丸,花了13元左右,只吃了两天,女儿的嗓子完全好了。

    当时我就想:如果作为患者的我女儿,是开药的专家的孩子,她还会那样治疗吗?

  • - [家里那些事儿]

    2009-11-01

    Tag:女儿

    女儿穿了一件带帽子的衫,套上校服后,帽子正好露在校服外面。

    女儿照了照镜子,得意地说:我好萌啊!